关于技工学校申领国家助学金双重注册学籍情况的通报 粤劳社函〔2009〕296号 |
发布日期:2009-02-26 |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技工学校: 最近,按照财政部要求,人力资源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行动,对2008-2009学年技工学校和中职学校两个申领国家助学金电子注册系统进行比对核查,发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不同程度存在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在申领国家助学金时重复注册学生学籍的情况,其中,我省双注册人数为5383人。双注册的原因一部分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一部分属于联合办学或集团化办学重复统计的情况,同时还有因学生转学学籍注销不及时造成的重复登记。重复注册学生学籍并双向申领,涉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严重影响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和政策的顺利推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技工学校学籍注册管理,确保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财政资金安全,现对2008-2009学年双重注册学籍并重复申领人数较多的6所技工学校予以通报批评(附后),并就下一步做好学籍注册和国家助学金申领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技校管理系统的使用,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和系统操作人员,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学生学籍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通过技校管理系统完整实现对学籍和国家助学金申领发放的常规管理和动态监管。各学校要在技校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在校生的学籍,不得将没注册就读的学生纳入系统;对中途流失的学生要及时注销学籍,中途转入的学生及时注册学籍;对“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学校,要严格界定所招收学生的学籍性质,不得为同一学生同时在技校和中职两个管理系统中注册学籍。
二、加强联合办学管理工作。各地各学校在开展联合办学时要严格确认合作办学方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性质,履行规范的合作办学手续,切实加强这部分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坚决避免技工学校与合作办学方学生双重注册的现象。实行联合办学的学校,接到此通报后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合作办学行为,确保学籍注册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不按政策法规开展联合办学并出现问题的,将根据严重程度对学校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国家助学金申领发放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申领发放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审核,搞好督查。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校管理系统的科学管理手段,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信息填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将党和政府对技校学生的关怀真正送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对故意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国家助学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2008-2009学年双重注册学籍人数较多的6所技工学校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2009学年双重注册学籍人数较多的6所技工学校名单
序号 校名 双重注册学籍人数 1 惠来技工学校 296 2 广东省工商技工学校 295 3 广东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80 4 广东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232 5 肇庆市商务技工学校 223 6 韶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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