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工业学校
学生权益和就业保障合同
甲方:广东南方工业学校
乙方(学生):
兹因乙方到甲方学习专业技术,由甲方定向输送进厂工作,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和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负下列责任(归纳为“十三保证”)
1、保证按简章所述的师资上课。
2、保证按简章所述的教学设备教学。
3、保证按简章所述的实习器材供乙方实习。
4、保证乙方学好简章所述教学大纲的基本原理和维修技术。如一期学习乙方自认未过关,可免交一切费用(伙食、住宿费除外)继续参加学习,直到自认为过关为止。
5、保证乙方学习期满合格一周内输送进对口的厂家工作。
6、保证乙方上岗实习期间月工资1300-1500元,实习期满转正技术员工资按能力1800—9500元,否则由学校补足。
7、保证按简章规定收费,中途不加收任何费用。
8、保证不收乙方进厂的一切劳务输出手续费。
9、保证负责指导开业修理和优惠供应零配件(本条款适用选择自行开设维修部的学生)。
10、保证长期负责乙方技术咨询和解答技术问题。
11、保证乙方学习期间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12、保证乙方有安静的学习环境。
13、保证乙方生活,食宿正常。
二、乙方必须做到:
1、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一切应交费用。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服从甲方安排进厂,并与甲方安排进厂,并与厂签订2-10年工作合同。
乙方如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①批评教育;②警告③责令停学,限制改正后复学④开除学籍,有违法行为的,将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查处。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需送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可送公证部门公证,公证费双方各负一半,不送公证部门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则退还乙方所交的一切费用,并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如乙方违反,则按厂方有关规定赔偿。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订合同双方签字:
乙方(学生): 甲方:广东南方工业学校(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