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草案)》的议案等。
会议认为,为建立健全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必要出台实施《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我省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同工同酬,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增强我省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意见》对我省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控制和类别设置、特设岗位设置、岗位等级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设置的审核以及岗位聘用等,作出了明确规范。
会议指出,制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需要。会议认为,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应坚持科学规划、海陆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保护与开发、维护与受益、损害与赔偿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和补偿恢复机制。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办法》(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和《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