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7]23号 关于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12日上午9时起,3月9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的截止时间:2007年3月9日。
1、 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3月5-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 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3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 各市要在3月19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3月21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全额上送。
4、 省环保局人事处协助办理报名有关事项。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时 间科 目
5月12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3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前3科为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 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146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各地市汇总考务费用并一分不留上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汇总全省考务费,全额上交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我中心收款:收款单位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帐号:44001490505050399941。由于本考试项目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对考生开具发票,报名时先使用国家环保总局统一提供的收据,事后以收据换发票。所以需要发票的考生,凭收据到报名机构换取发票。
考务操作费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返拨各省,我省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按15%下拨各市考试机构。
附件:1.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3.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一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二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2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环境规划与管理
生态学 生态学
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学
生物化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大气科学 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大气科学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规划与利用
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注:专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4
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专 业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考2科 01 环境评价两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4.考4科 01 环境评价四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2月12日上午9:00至3月9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3月5-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3月19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2007年3月21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
2007年4月2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7年4月25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5月12、13日 考试
2007年6月23日前 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附件6
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报 考 人 数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合计报名人数 合计报考
科数
注:此表在 3月19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 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