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批判
一、炒菜的也要上岗证?
深圳市宝安区的劳动部门在对美容、烹调等五个行业检查时,1111名从业人员有708名未有劳动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属无证上岗。
"炒菜的也要那上岗证?"中国人是个饮食民族,随便一个中国人兴许就能炒上几味。照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的说法,国人的饮食创造了巨量的、未列入统计数字的国民生产总值。于是乎,对于要持证才允许抓锅做菜,绝大多人感到不解。
二、烹调师是"技术工种"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2000年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中央和省级劳动部门、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而"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份《规定》附有《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中式烹调师和西式烹调师两个职业赫然在目。看来,拿锅铲的要领厨师牌,是于法有据的。宝安区那些"非法厨师",该被罚1000元。笔者问了一个在宝安开餐馆的朋友,他的几个厨子确实被罚了好几千块。
事实上,宝安区劳动部门的这次检查,也不过是遵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5月《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行动。
三、彼与此"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一个本子,分五级。全国统一样式,有社会和劳动保障部的大红章,就是带国徽的那个大印。
1995年《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哪些职业才实行资格证书制度呢?"规定的",所以是劳动部门说了算。对此,有一个"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当主任,委员由各部委的相关职能司长担任。
字面上容易跟这一个《职业资格证书》相混淆的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那是一个当律师、法官的入门证书,不归劳动部门管。
另外,人事部还制定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1995年,巧合跟《劳动法》同年),人事部门的"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举实例好理解一点:从业资格有保险代理人、会计、证券等,执业资格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工程师、执业医师等。
因此,提醒读者,对于"职业资格"要打醒十二分精神。要搞问清楚:这是人事的、还是劳动的?真不得不惊叹于汉语的无穷奥妙。当然,按照惯例,以下指的"职业资格",都是"劳动职业资格"。
四、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
严格来说,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并不一定就是2000年第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所指的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原名技术等级证书)制度,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其本意是一种评核工人的制度,跟专业技术资格(就是职称)用来评核干部类似。因此,职业资格与职称有简单换算关系。在国家单位的待遇安排上,劳动职业资格四级相当于"员"级职称,大学食堂里的三级烹调师相当于助教,二级的相当于讲师,一级的相当于副教授,毫不含糊。
值得一提的是,用于"干部"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用于"工人"的职业资格,一直都是河水不犯井水。但还是在2002年冲突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列于2002年11月公布的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中。而在工程师系列职称中,早就有"计算机软件"这个专业项目了。
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一些特点
1.终身有效。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后,就获得没有限期的证书,就跟职称一样。一位计算机维修工可以一个资格证过一辈子,不怕被罚1000元。倒是会计从业人员、保险代理人、注册建筑师、律师等要年审、定期学习更新知识。
2.内容广泛,只要老爷们喜欢。于是乎,就有秘书、公关员这些文职,有推销员、汽车驾驶员这些大众化职业,有茶艺师、烹调师这些搞吃喝的,有金属热处理工、组合机床操作工这些干技术的,还有眼镜验光员、心理咨询师这些医疗性的职业。最近两年多了插花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服装模特这些艺术工作者,和项目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之类的中高层白领。
以上列举的职业都是中央政府劳动部门制定了"国家职业标准",大张声势搞职业技能鉴定的。至于各部委和地方自行要求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职业,更是多不胜数。
六、一件亲历的事
笔者的母亲前年参加单位组织的电脑培训,几十岁的年纪一笔一划的学打五笔字。结果,交了上千元的培训费(公家的钱),拿回来一个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的五级证书,跟我炫耀:"有了这个证,我就可以跟那些后生一样上岗玩电脑啦"。我仔细一看,"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这一工种,其五级资格只不过相当于小学生的打字水平。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然而,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一查,这个工种居然是全国发证最多的。培训和考证机构基本上赚的盘满钵满。
七、职业资格证书的变异
从这几年劳动部门的操作实践来看,某个工种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后,不几天就将其列入"技术工种",实施强制的职业准入。1980年代,没有考几级厨师证照样可以开餐馆,还被小平同志称作带头致富典型。现在开餐馆,还得防着劳动督察来查证。我们社会的一个又一个的美好职业就这样打上了印记。就连插花员都被要求考国家证书,我们的政府就是这样万能的,连插几朵花都要管?至于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持证上岗,不知道IT精英们要不要笑话呢!还有,真的将程序员列入"技术工种"的话,拥有人事职称的计算机工程师也不能合法上岗了!
八、公民择业权
眼下流行讲"宪政"。我这里不妨也搬出宪法来助威。我国已经签署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分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同时"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当然,怎么才是"必要的",要有人来解释才行。还有《劳动法》第三条也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然而,正如大家看到的,遍地开花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公民择业权强奸了。
九、谬误是如何产生的?
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这种类众多的职业资格制度的。每一个职业资格的背后,都有一个行业组织的作用。如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有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洗衣师有中国商业联合会,插花员有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公关员有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那么,这些行业中人为什么要自缚手脚呢?其实,这些协会往往带有强烈的官方性质。从制定执业国家标准、编写职业培训教材和组织培训,到职业技能鉴定,这些协会全程参与其中,是一大笔可观的利润!况且,这些职业鉴定还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协会自然是乐此不疲了。当然,劳动部门的收益也是巨大。
然而,这些所谓的职业准入,事实上并没有实现。大部分厨师还是"无证上岗"--要是真的强行实施职业准入的话,劳动部门早就被口水淹死了。
十、出路何在?
可以看出,技术等级证书制度被极不合理地赋予了职业准入的功能,并改名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是,这个制度由于言不顺,理不正,执行并不畅顺。这是对法律和国家权力的大大羞辱。
该如何纠正?我们知道,专业技术资格制度与技术等级证书制度,本来就极为相似。因此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改革方向,可资参考。
2002年9月24日,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的刘建华,取得由中国地球物理学会评议并颁发的正高级职称研究员证书。这被称为我国职称社会化评定第一例。职业资格同样可以走这个路子。例如,插花员直接由中国插花花艺协会进行考试和培训,发给协会自己的职业证书,完全无须经过政府劳动部门。这种职业证书,就跟眼下各种各式的民间职业证书毫无二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改革,可以同专业技术资格的改革同步。可以慢,可以快。由于这涉及到公有制单位的体制,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但是应当强调的是,《职业资格证书》再也不宜增加新的职业。
更为重要的,不是《职业资格证书》的存废,而是要废除相应职业的强制准入。整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制度,应当像废除收容遣送一样完全废除!对于医药商品购销员、眼镜验光员、心理咨询师这些确有需要实行职业准入的职业,则应该交由卫生部门等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劳动部门再也不应该跟职业准入拉上任何关系!
毫无疑问,一旦没了行政部门的法令撑腰,那些职业鉴定的生意自然会大受打击。利益群体会有巨大的不满。但是,决策者必须挺得住。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正常的国家会这样来限制自己的国民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