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也是我们通常说的“蓝领”,到企业上班也能享受大专毕业生工资待遇。这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悉,天津市高级技工学校的招收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可招收具有同等学力并具有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职工和社会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还可招收初中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颁发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所获“双证”,将作为其就业和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根据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制在两年及以上,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的,其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企业自定。试用期满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按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其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其工资待遇,参照大专毕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