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提高地位政策文件
2010年金秋时节,人社部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誉为近年来针对技工院校改革最富“含金量”的一个政策文件。
《意见》中最振奋人心的内容有三。一是技工院校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二是探索在优秀技工中考录公务员;三是明确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
新政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技工人才的重视。然而,关于技工考录公务员的政策,这不是首个。2009年8月,深圳市率先就高级技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问题明确规定:在本市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招考中,技校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国家希望通过探索优秀技工考录公务员的做法,来体现技工的价值和社会地位,本意堪赞。可是,公务员和技工本来就不属于同一等级职业领域,就社会地位而言,公务员之重,技工之轻,让技工考录公务员,实在无法体现技术工人真实的社会价值。更何况,从优秀技工中考录公务员,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提高的仅仅是寥寥几个。技工靠什么提高社会地位?不是几个公务员所能概括的。
在西方国家,读职业学校,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工人的社会地位最高,他们的工资待遇、社会认可度均在公务员之上,职业排序是第一位。而在中国,一个技术含量响当当的熟练工人,干了几十年之后,其收入远不如一名刚入政府部门的学生。同时,一些部门还人为地设置门槛,只看文凭,不重技能,抹杀了技工应该享受的诸多待遇。
中国想成为具有高端创造能力的制造型大国,需要的是真正掌握技能的技术工人。而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制造行业,必须从全面提高技工的社会地位入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收入、待遇就是关键的因素,而最关键的是提高技工在社会上的职业认知度,公务员也好,技工也罢,人尽其才,职业平等,那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