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0年推动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文件下发10年后,我国首个关于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以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但具体考录办法,仍需继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