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你校目前无固定办学场所,已不具备继续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停止你校招生工作。
自本文下达之日起,你校应依法停止以广东中加技工学校名义招生等有关工作,妥善处理停招善后事宜,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抄送: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广东佳时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你校目前无固定办学场所,已不具备继续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停止你校招生工作。
自本文下达之日起,你校应依法停止以广东中加技工学校名义招生等有关工作,妥善处理停招善后事宜,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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