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15〕25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技工院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完善的资助专项核查工作方案,深入检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正确落实。
二、突出核查重点,进一步提高核查工作成效。各地各学校要对近两年特别是今年以来新入学学生资助和资金管理情况作重点核查。各技工院校对本校学生资助情况开展自查,各地人社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名学生。省厅组织重点抽查,采用不提前通知直接到场核查的方式,深入核查可能存在问题和隐患;同时将根据各地各学校专项核查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地市和学校开展专项审计。
三、认真总结整改,及时报送专项核查情况。各地各学校要将核查方案、核查过程、资助管理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如实反映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各市和各省属学校于10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技工教育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43259667@qq.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