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技工学校:
为促进我省民办技工教育加快发展,决定从2016年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民办技工学校能力建设。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民办技工院校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资金用于促进民办技工院校内涵、特色发展,重点扶持特色学校和有发展潜力的学校,主要投入用于学校专业建设、校企双制办学、教学基础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2. 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资质优良,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效果显著。自2013年以来,无违规办学情况,在教学质量督导中无不良现象,无重大办学质量问题和教学事故。
3. 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2013年以来无重大经济纠纷,未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17:00。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书,提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四、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1. 按统一格式提交资金申报报告(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请制作成压缩包,以“××单位申报××资金基本情况表、绩效目标表”格式命名,发至省厅财务处邮箱cwc83133961@163.com。
3.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已按《关于做好2016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61号),在2015年8月提交了申报材料的民办技工学校,可继续申报本资金。我厅将按同一学校不重复补助资金的原则,统筹做好资金安排。
(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注意节约成本,申报材料要求整洁全面,装订牢固朴素,不作精美印刷及包装,每份材料厚度不超过1厘米。
(三)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923号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务处),邮编510031。联系人和电话:陶泽辉,020-83329907,13261925086;高超,020-83133961,13822157966。
附件:2016年省级民办技工教育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本)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2016年省级民办技工教育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申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