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9〕1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3号)以及4月2日国务院、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广东人才网与全省人才服务网的联网工作(一下简称联网工作),打造“永不落幕”的公共网络就业服务平台,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联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提高对联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快人才服务网站联网,着力打造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不间断地发布招聘信息,引导毕业生应聘,不间断地提供招聘职位与毕业生免费登记求职对接以及视频面试服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政府人事部门应对金融危机、服务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具体行动,是人事人才工作的民心工程。因此,各市人事局要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的时间,抓紧抓好联网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联网范围及要求。各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网,均要实现与“广东人才网”联网。已并入“广东人才网”的地级市人才服务网必须将所辖县(市、区)人才服务网和大中型企业网并入市网,并要加强维护,及时更新数据,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未并入省网的地级市人才服务网,要在四月底前提出与省联网的具体安排意见。
三、联网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4月30日前,完成全省人才服务网建设情况摸底工作。请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于4月29日前统一汇集上报本地区《广东省市县(区)政府人才服务网建设情况登记表》(见附表),并附电子文档。5月底前,省和各地级市及主要县(区)实现联网;各地级市要完成市、县人才服务网联网对接任务,其它还未并入市网的县(区)网站,各市作出方案,尽快并网。6月底前,正式启用“一体化”的人才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搭建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招聘服务的网络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