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47号)要求,200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定于2009年11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保证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经商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我中心将派出6个督导组赴相关地区开展现场督考并进行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督考和工作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全国统一鉴定考点集中管理工作情况;
(三)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情况;
(四)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开展情况;
(五)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和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二、现场督考和工作调研的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19日-24日
三、现场督考和工作调研的地区与人员
(一)第一组
地区:浙江省
部派人员:艾一平、刘永澎(联系人)
国督员:金振相(浙江)、王浩旭(河北)
(二)第二组
地区:江苏省
部派人员:刘新昌、郭新甫、费丽萍(联系人)
国督员:陈建华(江苏)、张金马(内蒙古)
(三)第三组
地区:四川省
部派人员:桑桂玉(国督员)、徐楠楠(联系人)
国督员:牟方林(四川)、王丽萍(甘肃)
(四)第四组
地区:湖北省
部派人员:李京申(国督员)、赵颖群(联系人)
国督员:汤小晖(湖北)、罗晓欧(重庆)
(五)第五组
地区:山西省
部派人员:楚晓力、郭奎(联系人)
国督员:李百亮(山西)、杨慧(江西)
(六)第六组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部派人员:赵伯雄、吴凯(联系人)
国督员:王宏(广西)、史武华(天津)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联系人
联 系 人:徐楠楠
联系电话:(010)84661125
传真号码:(010)84661120
(二)部中心全国统一鉴定现场值班人员及电话
中心领导:张亚男
鉴定指导处:葛恒双 (010)84661131
贺 虎 (010)84661136
王荣潮 (010)84661138
质量督导办:王 鹏 (010)84661121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