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属于劳务输出大省。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广西在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出现农民工返乡大潮。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的就地再就业,在2009年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黄克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培训就地再就业促进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建议。从2009年2月中下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到黄克等代表的建议,到4月24日办复,仅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承办单位:代表的建议符合广西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要
提到黄克等代表的建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的张远副处长回忆说,代表们的建议是切合当时的实际的。“2008年第三季度,广西开始出现农民工返乡大潮,加快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就地再就业符合当时舆论的呼声,紧扣了社会民生现实”,张远说。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北部湾建设等大型项目,需要大量的工人。“一些企业招不到工人,而又有大量闲置的劳动力找不到工作,这就出现了就业结构性矛盾,建议的提出,有利于解决这样一种矛盾。”
在对建议办复的基层调研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同志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我觉得最困难的就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还没有完全建立,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张远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基层的数据收集能实现网络化管理。”
处理过程:多部门协调配合、各有侧重
据了解,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实施了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免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
这些政策的落实,不仅需要劳动、财政、税务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也需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部的不同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比如,如果建议涉及就业、养老,那么我们就把该建议分成两个部分,由就业和养老两个部门共同解决,一个部门牵头,另外一个部门配合,将问题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张远介绍说。
经验之谈:换位思考、了解代表们的诉求
提到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复经验,张远说:“要学会换位思考,了解人大代表们的诉求,以认真、负责人的态度来处理这些议案和建议。”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全区返乡农民工大部分都实现了再就业。截至2009年3月的数据显示,全区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179.21万人,占返乡总数的62.46%,返乡后已培训19.46万人。而至2009年底,全区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累计278.04万人,占返乡农民工高峰期288.5万人的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