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2503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省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更好的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发挥我校省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优秀定点培训机构的优势,现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提升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农村户口,男性年龄在16岁至55周岁,女性年龄在16岁至45周岁的成年人员。必须确认是没有享受、参加过地方政府或其它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开办的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同时,在校生不得参加该培训,学员资料必须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信息系统确认,且保持验收前网上学员资料都是有效的(不在职业教育在校生学籍内即视为有效),否则培训视为无效。
二、培训工种及级别
工种:化学分析工、食品检验工、数控车工、汽车维修工和维修电工等工种。个别工种不在上述工种范围之内,且学员强烈要求报考的,只要组织到20个以上学员参加培训,可以直接联系招生与培训办公室负责人。
级别:高级
三、报考条件
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两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8年以上者,单位出示工龄证明;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内农村户籍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复印件(高中及以上学历需交)
3、工龄证明原件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大一寸黑白相片六张
6、填写报名登记表
7、培训报名费:200元/人,考证(含补考一次)通过后退还本人,否则,不予退还报名费。
8、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五、学习方式、地点、时间与要求
学习方式:采取课堂理论学习和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学习地点: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东校区,广州市石榴岗路七星岗1号之八。
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具体时间开班后通知。
学习要求:学员没有特殊事由,必须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2012年7月20日,满一个班即通知学员开班。
2.报名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60号,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招生与培训办公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学员踊跃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