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在线报名 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东莞汕头韶关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全部
资讯首页 技校快讯技校政策技校视频培训考证技能鉴定就业指导报考指南新闻动态学习园地搜索

关于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有关问题的声明
来源:    点击:

  

 最近,有单位向我中心反映,收到以“中国职业资格教育培训中心”名义发出的《关于开展“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该“中国职业资格教育培训中心”声称先后在南京、广州、深圳等地开办了相应的培训班,并声称培训考试后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对此,我中心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9年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是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的。迄今为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部从未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通知》只对心理咨询师3级和2级全国统一鉴定作了相应安排,没有任何关于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的内容。因此,所谓经过培训考试后可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内容纯属虚假宣传。

 

 二、2009年,我中心依据《通知》,下发了《关于同意开展物流师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函》(劳社鉴函[2009]24号),批准在部分省、市、自治区开展物流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从未包括心理咨询师项目。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是5月17日和11月22日,由我中心参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经过批准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我中心不接受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三、“中国职业资格教育培训中心”与我中心无任何法律关系,其以自己的名义发布虚假文件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秩序,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中心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我中心在此提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遇有类似事件,请及时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联 系 人:郭奎、赵颖群

 联系电话:(010)84661234、84661124、84661127

 传 真:(010)8466112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刘编辑

本站全部内容收集于网络,本站不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内容仅供参考
如本站收集的内容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内容有错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webmaster@gdjxzs.com
点击查看广东技校招生网免责声明

上一篇:今年全国共有956.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下一篇:海南海口技能培训走进“农家乐”

专业 | 简章 | 热门 | 最新资讯库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会员服务|合作共赢|免责声明|网站地图|新闻开放|联系方式  技校招生|报读|咨询

Copyright © 2003-2023 广东技校网 Gdjxz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400-100-9336(免长途) & 建议及投诉邮箱:gdjxzsw#qq.com(请把#换成@)

在线为您服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信部备案:粤ICP备18062805号 服务器提供:天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