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就2015年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和申报范围
(一)公办技工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11000万元。拟扶持不超过25个项目,按学校的办学层次、规模以及综合考虑全省技工教育工作重点等因素,分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三个档次予以支持。省内公办技工院校可申报本项资金。已纳入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二)民办技工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2000万元。拟扶持10个项目,每个200万元。省内民办技工院校可申报本项资金。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资质优良,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效果显著。自2012年以来,无违规办学情况,在教学质量督导中无不良现象,无重大办学质量问题和教学事故。
2. 申报项目必须用于技工教育内涵建设的实训设备购置、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教改和场地扩建等支出项目。
3. 申报单位已对用款项目组织了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书,提出项目绩效目标。需申报立项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立项申请工作。
4. 申报单位自2012年以来,在省级技工教育相关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 申报单位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送所属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
2. 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汇总审核,择优联合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省属技工院校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
四、提交材料
按统一格式提交资金申报报告,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近期,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若有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注意节约成本,申报材料要求整洁全面,装订牢固朴素,不作精美印刷及包装,每份材料厚度不超过1厘米。
(三)资金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或财政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直接报送。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923号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务处),邮编510031。联系人:高超,020-83133961,13822157966。各地采用快递方式报送的,应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报送,应预留时间,确保在3月11日17:00前送达。申报材料中,《2015年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电子版本请发送 cwc83133961@163.com。
(四)由于时间紧急,各单位申报材料可先行报送省厅,再按资金申报指南规定程序报请所属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省厅接收申报材料后,将立即组织项目评审,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 年3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